一、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无线电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也随之发生变化。主要为:一是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成立了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中心,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流程和内容有了更新;二是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出台,对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确。因此,我厅于2020年10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桂工信规范〔2020〕17号)应作出相应调整修改。
二、《办法》修订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办法》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实施细则》。三、《办法》修订开展了哪些工作?
《办法》修订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业务骨干开展集中讨论,系统梳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有关文件,积极借鉴广东、江西等外省修订经验,认真对照我区原办法,明确修订思路及修改增补内容,形成《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向厅属监测机构征求意见并根据采纳意见修改完善,在我厅门户网站“凯发注册首存的公告”栏目发布信息,公开向社会大众征集意见。经征集,未收到反馈的意见建议。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经审查无违反公平竞争情形,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程序规定及要求。
四、《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办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实施修订:
一是规范表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机构名称等内容进行规范表述。比如“广西无线电管理机构”表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同时对一些不准确的表述进行修改,对一些复杂的表述进行简化。
二是增加文件依据。修订稿增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文件依据。三是完善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重新对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各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干扰投诉和查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删除了无相关依据的工作内容,更新了相关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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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gxt.gxzf.gov.cn/xxgk/fgzc/zcjd_8292605/t188823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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